篇名 | 偵查中聲押閱卷問題評釋──釋字第737號解釋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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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柯耀程 |
中文摘要 | 壹、刑訴法第33條第1項閱卷權所涵攝的具體對象為何?亦即閱卷所涉及的事項,究竟是任何程序的事實?其自然也涵蓋拘捕事由、羈押事實等,抑或其僅是針對於被告所為行為的犯罪事實? 貳、聲請釋憲的標的,為刑訴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大法官會議以所謂「整體觀察」的方式,將同法第101條第3項的規定,亦納入審查,是否無違反不告不理的要求? 參、是否偵查中得以閱卷的情況,僅限定在偵查中聲押的具體條件下,若偵查中未有聲押的情形,則仍無得主張閱卷? |
起訖頁 | 060-066 |
關鍵詞 | 閱卷權、防禦權、告知、羈押審查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3 (57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7030057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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