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檢察官對審判的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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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蔡碧玉 |
中文摘要 | 司改講堂第七講主題為「審判權的監督」,第八講主題為「最高法院審判制度的改革」,看來好像是兩個互不關連的獨立主題,但其實其間有若干關連性存在。在「審判權監督」的議題裡,有一個重要的討論區塊是針對檢察官對審判權的監督以及如何讓審判程序的運作更為透明,讓人民更容易監督;而在「最高法院審判制度的改革」的議題裡,討論的重心則是放在擴大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範圍,以及讓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常態化,而要達到這個目標,又需透過最高檢察署的改革,讓最高檢察署扮演促動最高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的火車頭,並由檢察官實際踐行法律辯論的角色。 |
起訖頁 | 91-93 |
關鍵詞 | 審判權監督、審級制度、檢察官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2 (56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70200560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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