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購物頻道業者對商標權人之侵權責任與附帶民事訴訟之要件──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重附民上字第1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簡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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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葉啓洲 |
中文摘要 | 資訊社會中,商品交易的通路高度多元化,各種購物網站、電視購物台或行動裝置購物APP 等交易方式發展迅速,大幅加速了交易的速度、簡化了交易的流程。在此等交易平台上所銷售的商品種類甚多,且通常由各種不同的供應商所提供。若交易平台上所銷售的商品為侵害他人商標權的仿冒品,則交易平台業者或仿冒商品供應商應對消費者負擔買賣契約上的瑕疵擔保責任。但是否因此即應同時對商標權人負侵權責任,有待研究。至於交易平台業者是否構成商標法第97條之犯罪,應視其是否「明知」所銷售之商品為侵害商標權物品而定。 |
起訖頁 | 28-39 |
關鍵詞 | 購物網站、商標權、附帶民事訴訟、連帶債務、不真正連帶債務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1 (55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7010055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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