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對認領溯及效限制之限縮──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六一八號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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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明楷 |
中文摘要 | 甲男、乙女育有婚生子女甲一、甲二,甲與乙於一九九六年離婚。丙女自甲男受胎後,與訴外人結婚,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產下丙一。甲於二○○○年七月死亡。甲一、甲二於二○○三年四月以剩餘財產分配為由,將甲男遺產中之C地移轉所有權登記至乙名下。甲之父丁於二○○六年八月死亡,丁之繼承人包含丁之配偶,甲以外三名子女。丙一以甲之繼承人為被告所提死後認領之訴,二○○九年獲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九四號判決勝訴。 |
起訖頁 | 23-33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12 (42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5120042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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