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國際法院不願意面對的預防及預警原則──二○一○年烏拉圭河紙漿廠案評析 |
---|---|
作者 | 廖宗聖 |
中文摘要 | 烏拉圭河位於烏拉圭與阿根廷的邊界。為了確立兩國對於該河流最適當與合理的使用制度(optimum and rational utilization),烏拉圭與阿根廷於一九七五年簽署「烏拉圭河規章」(1975 Statute of the River Uruguay,下稱「一九七五規章」),以規範烏拉圭河上航行與相關工程實施、引水、港口、裝卸貨物、安全設施、打撈、河床使用等事宜。並依據該規章設立「烏拉圭河行政委員會」(The Administrative Commission of the River Uruguay, CARU),以建立司法協商與爭端解決制度,作為落實一九七五規章的程序規範。 |
起訖頁 | 5-15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9 (39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5090039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