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保外醫治」救濟的難題──評臺北地方法院一○三年度聲字第二八八○號、臺灣高等法院一○三年度抗字第一二一六號、臺灣高等法院一○三年度聲字第四二○四號刑事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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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柯耀程 |
中文摘要 | 是以本案所涉及的核心爭點有三:壹、「保外就醫」是否果真如刑事法院認定,並非屬於刑的執行事項,而係屬於監獄行政事項?若為刑之執行事項者,則屬於刑事訴訟法第四八四條得為聲明異議的範疇;若屬於監獄行刑事項,則單純為行政處分的問題,二者救濟方式有所差異;貳、對於駁回「保外就醫」申請的處分,是否完全非屬於刑事法院應處理的事項?而得以開啟行政救濟的管道?恐怕仍有疑慮存在,蓋其涉及監獄刑罰執行所生的問題,行政法院是否可以處理?恐仍有爭議存在;參、因涉及監獄刑罰執行的問題,當刑事與行政救濟均被封閉時,形同救濟無門的困境,如何從根本解決此等問題,恐才是真正問題核心所在。 |
起訖頁 | 51-57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4 (34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5040034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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