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電信業者別」能否揭露?個人資料保護與公共利益維護不能兼顧?--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一○三年度北小字第一三六○號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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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家慶 |
中文摘要 | 個資法自一○一年十月一日正式施行,此固然昭示我國之個人資料保護已邁入新的里程,然在此新法施行之同時,實務學說有時亦須面臨前所未見且層出不窮之個資議題。然個資法之規範,除應以人格權之保障為核心外,亦同時有促進個人資料合理利用之任務,是以吾人亦應體認個人資料保護並非係無限上綱,而應是個人資訊保護與資訊合理流通間之利益相衡。 |
起訖頁 | 139-146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12 (30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412003001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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