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商標權侵害之商標使用及善意先使用──智慧財產法院一○二年度民商訴字第一號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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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素華 |
中文摘要 | "本案涉及爭點如下: 壹、將他人註冊之商標用於名片、統一發票或其他與商品或服務有關之物件或媒介物,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之「商標使用」行為? 貳、前述行為若構成商標使用,商標法第三五條第二項及第六八條所稱「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的認定標準為何? 參、早於他人商標註冊前,以特定名稱作為商號名稱,甚而該名稱之使用已能表彰商品或服務來源之標識者,是否成立商標法第三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善意先使用?條文所稱「善意」之認定及舉證為何? 囿於篇幅限制,本文僅就議題較相關之爭點一與爭點三進行討論。" |
起訖頁 | 34-45 |
關鍵詞 | 商標使用行為、商標權侵害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10 (29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4100029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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