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抗議、靜坐與強制罪--評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八一一號刑事判決 |
---|---|
作者 | 許恒達 |
中文摘要 | 甲是某靈修中心的弟子,因為不滿乙離開靈修中心,並於外界散布靈修中心不利傳言,甲遂協同靈俢中心弟子共二十餘人,先前往乙之小叔所經營的診所,並手拉「忘恩負義」、「欺人太甚」等布條,於診所營業時間在診所內及診所門口徘徊,不時大聲高喊「還我公道」,設法影響診所營業約一小時;接著甲又召集群眾,前往乙友人經營的書店在書店內外舉「忘恩負義」、「欺人太甚」等白布條,經書店請警察前來才停止;最後甲又再度召集群眾,手持「忘恩負義」、「欺人太甚」等白布條,前乙友人經營的麵包店,逕自在營業中而屬公眾得出入的該麵包店內、外路邊徘徊,其中部分人逕自在店外騎樓地上靜坐,並數度在麵包店外路邊之公共場所共同高喊「還我公道」等語,前後歷時約一小時左右。 |
起訖頁 | 88-112 |
關鍵詞 | 抗議、靜坐、強制罪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6 (27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4060027010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