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死後認領對第三人已得權利之影響──臺灣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五○五號民事判決 |
---|---|
作者 | 鄧學仁 |
中文摘要 | 本案之未成年人甲(被上訴人)主張:甲原為X男之非婚生子女,而X男雖已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六日死亡,但甲仍以X男之婚生子女Y、Z為被告,提起死後認領之訴,經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七年度家上更(一)第二號及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九四號判決,已確認甲為X男之非婚生子女,及X男應對甲為死後認領確定在案,故甲為X男之繼承人,得繼承其遺產之三分之一。 |
起訖頁 | 49-57 |
關鍵詞 | 死後認領、第三人已得權利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2 (25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4020025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