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篇名
工程契約中相衝突契約條款之解釋
作者 黃立陳重安
中文摘要 甲機關與乙廠商簽訂工程承攬契約,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六及七款有關物價調整之約訂為「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付款:……6.物價指數調整:物價調整方式:依行政院主計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就總指數漲跌幅超過百分之二•五之部分,於估驗完成後調整工程款。……7.機關於契約載明契約價金得依物價指數調整者,應註明下列事項:…… (2)調整所依據之物價指數類別及基期:以開工月份之『建築工程類指數』為基期,……(3)得調整及不予調整之情形:建築工程類指數漲跌幅在百分之二•五以下者不予調整……」。甲於工程驗收前曾以「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計算物調款二次並給付四百萬之物調款給乙;惟至驗收階段,甲主張依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建築工程類指數」計算,乙不僅應返還四百萬之物調款,並應該再核扣五十萬元,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
起訖頁 79-93
關鍵詞 工程契約相衝突契約條款解釋
刊名 裁判時報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期數 201312 (24期)
DOI 10.3966/207798362013120024008  複製DOI  DOI申請
QRCode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