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精神疾病特殊治療及電痙攣治療之法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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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篇名 | Legal Regulations on Special Therapy and 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 to Mental Illness Treatment |
作者 | 李郁強、趙俊祥 |
中文摘要 | 精神疾病之治療,除一般熟知的藥物治療及心理治療外,尚有特殊治療(如精神外科手術)及電痙攣治療。關於上述治療,我國精神衛生法規定,施行特殊治療或電痙攣治療,於嚴重病人得「僅」經其保護人同意;對於兒童並無禁止規範。然而嚴重病人於未發病時,仍應保有其基本之權益;至於兒童,其腦部發育尚未完成,兒童精神疾病診斷又多所分歧,是否宜施行上述治療亦有疑義。本文經探討相關問題後,對我國精神衛生法之特殊治療及電痙攣治療規範,提出修法建議。 |
起訖頁 | 65-105 |
關鍵詞 | 精神疾病、精神外科手術、電痙攣治療、精神衛生法、Psychoses、Psychosurgery、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Mental Health Act |
刊名 | 法學新論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06 (42期) |
DOI | 10.3966/207086532013060042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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