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中國大陸土地徵收法制中的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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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篇名 | Discussion on the Public Interest in the Land Acquisition Laws of Mainland China |
作者 | 陳銘聰 |
中文摘要 | 在中國大陸實行土地徵收,過去主要是依據已失效的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不過該條例並沒有明確界定公共利益,導致行政機關在適用法律過程中容易產生裁量空間,為土地徵收的濫用提供了可能性。新公布的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對公共利益給予明確界定,並試圖為一直紛爭不斷的土地徵收問題提供完善的解決之道。然而,公共利益是一個開放性的概念,會隨著歷史的演進而不斷地變更其內容。事實上,中國大陸土地徵收問題並非在公共利益的界定,而是在有沒有一套完善的土地徵收制度的程序保障機制。 |
起訖頁 | 143-173 |
關鍵詞 | 土地徵收、公共利益、法律保留、正當法律程序、房屋拆遷 |
刊名 | 月旦財經法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05 (32期) |
DOI | 10.3966/1815008X2013050032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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