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中國大陸沿海灘塗的法律屬性與違法使用問題研究 |
---|---|
作者 | 王冠璽 |
中文摘要 | 沿海灘塗的法律屬性不明乃是沿海灘塗違法使用難以有效規制的重要原因,根據海域使用管理法第2條與土地管理法第40條的規定可知,沿海灘塗應定性為海域還是土地存在衝突。河灘與湖灘因與海域無涉,故可歸屬於土地管理部門管理;從沿海灘塗的自然屬性來看,潮上帶應歸屬於土地,潮下帶與潮間帶應歸屬於海域;惟從沿海灘塗的使用現狀與管理方便考慮,沿海灘塗的各部分均以歸屬於海域管理部門管理為宜。在明確了沿海灘塗的法律屬性與管理單位後,即可理順沿海灘塗的養殖權證與海域使用權證之間的關係,有關申辦程序亦可簡化。 |
起訖頁 | 83-104 |
關鍵詞 | 灘塗、海域、養殖、土地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12 (70期) |
DOI | 10.3966/172717627005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