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民法第742條第1項規定於物上擔保人之類推適用--評析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512號判決 |
---|---|
作者 | 呂彥彬 |
中文摘要 | 本文以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512號判決作為評析對象,主要針對民法第742條第1項規定應否(與何時得)類推適用於物上擔保人之情形進行討論。本文對於最高法院認為民法第742條第1項規定應得類推適用於物上擔保人之情形的看法,深表贊同,惟就本條項規定類推適用之射程範圍,本文從此規定於保證人之防禦體系的定位出發,認為此規定僅於債務人對於擔保債權有得拒絕履行之實體法上抗辯權(Einrede)可資主張時,始有類推適用於物上擔保人之情形的必要。 |
起訖頁 | 107-129 |
關鍵詞 | 民法第742條、從屬性、物上擔保人、違約金酌減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912 (66期) |
DOI | 10.3966/172717622019120066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