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協議收購中目標公司小股東權益保護問題初探——兼評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金上字第12號民事判決 |
---|---|
作者 | 李小寧 |
中文摘要 | 本案涉及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協議收購時目標公司小股東利益保護問題。雖然臺灣高等法院從適用證券交易法的角度追究被告目標公司控制權股東兼董事的責任,但本文認為,亦可以從公司法角度尋求救濟途徑。在分析本案判決後,本文從兩個方面進行探討:一、非公開發行公司中控制權股東能否自由轉讓其股份;二、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協議收購時,目標公司董事對出售股權之小股東是否直接承擔義務和責任。最後得出結論,為保護小股東利益,控制權股東和公司董事的行為均應受到一定的限制或規範。 |
起訖頁 | 91-103 |
關鍵詞 | 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協議收購、控制權股份、董事義務、小股東保護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9 (57期) |
DOI | 10.3966/172717622017090057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