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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7號刑事判決──內線交易禁止規定的適用 |
|---|---|
| 作者 | 邵慶平 |
| 中文摘要 | 本案於2015年底判決確定後,引起企業界的強烈反彈,再次引發內線交易紅線不明的爭論。實則,對於內線交易構成要件明確化的呼聲,由來已久,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在2010年的修正,也是因此而生。而修正前後的法條適用,特別是「實際知悉」的證明,正是本案前後審判決不一的關鍵所在。本文一方面認為實際知悉的詳細探討,較符合立法原意;惟也認為,若從立法原意而言,司法實務上對於消息明確時點的認定,往往過於保守。 |
| 起訖頁 | 122-130 |
| 關鍵詞 | 重大消息、內線交易、實際知悉 |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1609 (53期) |
| DOI | 10.3966/172717622016090053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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