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著作權許可與私人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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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熊琦 |
中文摘要 | 隨著技術措施的合法化,著作權人得以通過許可合同約束不特定的第三人。這種私人造法趨勢旨在突破法定著作財產權類型的侷限,在權利客體界定與類型設計上發揮著作權許可的資訊成本優勢。為實現上述優勢,當許可條款與著作權限制制度的規定出現衝突時,應對著作權限制制度的進行功能區分,一方面將市場機制能夠實現的權利配置回歸著作權許可,另一方面以列舉的方式明確著作權許可不得規避的法定範疇,保證私人造法不會因壟斷導致過高的社會成本。 |
起訖頁 | 120-142 |
關鍵詞 | 著作權許可、技術措施、權利配置、合理使用、私人造法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06 (52期) |
DOI | 10.3966/172717622016060052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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