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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中海公司案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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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列篇名 | Comments on the Case of Zhonghai Corporation |
| 作者 | 趙秀文 |
| 中文摘要 | 本文透過對中海公司案裁決在中國大陸法院的承認與執行案,論述了國際商事合同中的適用法律不一定就是該合同項下的仲裁協定的適用法律。本案主合同的適用法律體現在金康租船標準合同格式中的規定。而仲裁協定則體現在雙方當事人特別簽署的租船協定中的仲裁條款。既然該仲裁條款專門約定了在香港適用英國法仲裁,那麼仲裁協定的適用法律應為英國法,臨時仲裁庭由此做出的裁決是香港裁決,而不是英國裁決。 |
| 起訖頁 | 109-124 |
| 關鍵詞 | 租船合同、仲裁協定、適用法律、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 |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1406 (44期) |
| DOI | 10.3966/172717622014060044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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