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名 |
半套公司治理移植經驗--以審計委員會與特別委員會為例 |
| 並列篇名 |
An Analysis of Taiwan’s Alterations and Misconceptions during Transplantation of Foreign Laws Regard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An Exploration of Taiwan’s Audit Committee and Special Committee |
| 作者 |
曾宛如 |
| 中文摘要 |
為提升臺灣於世界經商環境之排名,政府致力引進有助於公司治理之制度;如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影子董事、電子投票及企併法修正草案中之特別委員會。
然而,外國制度引進時,不論是因妥協、折衷或遺漏、誤解,甚至自行加工,其於臺灣呈現之風貌與制度之原貌已大相逕庭。以審計委員會為例,證交法賦予其遠較英美審計委員會更多的權限,卻又允許董事會以絕對多數推翻之。其準用監察人制度之規定也是矛盾叢生。企併法修正草案的特別委員會也有相似問題。
斷簡殘篇的引進外國法對公司治理之負面影響及其與現行法制之扞格皆值得吾人警惕與深思。 |
| 起訖頁 |
33-47 |
| 關鍵詞 |
審計委員會、特別委員會、獨立董事、監察人、商業判斷法則 |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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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數 |
201403 (43期) |
| DOI |
10.3966/172717622014030043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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