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中國大陸新民事訴訟法增設的第三人撤銷之訴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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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篇名 | On the Third-Party Opposition in Chinese Civil Procedure Law |
作者 | 陳杭平 |
中文摘要 | 中國大陸新民事訴訟法(下稱「新民訴法」)第五六條第三款增設「第三人撤銷之訴」制度。該款旨在救濟受虛假訴訟、詐害訴訟侵害之案外第三人。從事後救濟的必要性來看,第五六條第一、二款規定的第三人均可構成提起撤銷之訴的適格原告。該訴訟應作為「特殊的起訴」而提起,並適用常規程式審理,原則上還可與第三人提起之針對原訴訟當事人的實體糾紛訴訟合併審理。該訴訟與再審之訴可能發生競合,與案外人異議之訴也較易混淆,有待區分甄別。 |
起訖頁 | 20-32 |
關鍵詞 | 第三人撤銷之訴、虛假訴訟、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3 (43期) |
DOI | 10.3966/172717622014030043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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