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民商事司法解釋的原則與功能──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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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篇名 | "On the principles and functions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focus on th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ontracts of sale issued by the Supreme Court |
作者 | 劉凱湘 |
中文摘要 | 司法解釋是中國大陸重要的法律淵源,這不僅具有立法依據,亦具有學理依據。不僅如此,就民商事司法解釋而言,其對中國大陸民商事學理與立法均具有極大的影響與深遠的意義。民商事司法解釋作為法律淵源具有其獨特的優勢,其功能則體現為明析法律條文的涵義、補充法律漏洞、促進部門法之間的協調運作。民商事司法解釋可以劃分為法條全文式、案件類型式和個案批復式三大類。民商事司法解釋應當遵循尊重法律原意與立法主旨、立足審判經驗和尊重學理通說的原則。 |
起訖頁 | 5-32 |
關鍵詞 | 司法解釋、法律淵源、立法主旨、漏洞補充、學理通說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06 (40期) |
DOI | 10.3966/172717622013060040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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