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商業事件審理法上之律師強制代理制度──以其適用範圍為中心 |
---|---|
作者 | 陳瑋佑 |
中文摘要 | 綜觀比較法之發展,特別法院之存在不僅在法制史上源遠流長,法院之專業化更可謂係當代民事司法改革之潮流:過去係針對特定行業(如:商人)設置獨立之審判法院,今日則主要針對特定事物(如:家庭事件、遺產事件、勞動事件、土地租賃事件、消保事件、智財事件、公司事件、小額事件),以專業法院、專業法庭或專業法官(專股)等形式為之。 |
起訖頁 | 34-48 |
關鍵詞 | 律師義務、辯論能力、程序行為、自我代理權、機關特權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1 (219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1909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