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南山人壽「境界成就計畫專案」裁罰之法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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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志誠 |
中文摘要 | 2019年9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針對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山人壽」)及相關人員辦理「境界成就計畫專案」違反保險法令作成金融史上最高裁罰案,認定南山人壽之專案、採購、財務控管作業疏失盡出,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除核處罰鍰新臺幣(下同) 3,000萬元及予以5項糾正,令該公司停止投資型保險商品新契約業務,直至投資型保險商品資訊系統改善完成,經金管會認可之第三方專業機構查核驗證通過,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始得恢復辦理;併令該公司調降前總稽核楊○○薪酬30%為期1年,且3年內不得再任總稽核;併停止董事長杜○○其董事及董事長職務2年,令該公司於杜○○停止董事及董事長職務期間,不得支付或給予杜○○任何形式之報酬及福利。 |
起訖頁 | 35-41 |
關鍵詞 | 停止效力、公司治理、審計委員會、風險評估、投資型保險商品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11 (217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17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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