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毆打義交與妨害公務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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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耀宗 |
中文摘要 | 餐飲外送員甲因趕著送餐而急速行駛,行經十字路口處遇到紅燈,其本來作勢要闖紅燈,但遭指揮交通的義交乙吹哨制止。由於等候時間較久,導致甲送餐時間延誤,即將受到外送平台停權處分,甲頓時情緒失控,騎車來到乙身邊,下了車脫掉安全帽,以安全帽朝乙身上猛打一頓,幸經其他用路人及時制止並報警處理,乙僅受皮肉輕傷。問甲之行為是否成立妨害公務罪? |
起訖頁 | 20-22 |
關鍵詞 | 義交、公務員、妨害公務罪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02 (208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200202080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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