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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計程車的職業自由
作者 李惠宗
中文摘要 乘著無線網路的翅膀而興起的Uber計程車,在臺灣的確造成小黃計程車群體的影響。在政府用盡洪荒之力,包括提案修法提高罰鍰額度,並祭出檢舉制度和獎金,並加大執法力度之後,Uber宣布退出臺灣計程車市場。Uber鎩羽而歸,對計程車司機而言,固然解決了燃眉之急,但通訊技術的存在,對計程車司機的影響,不會因Uber的離開而減少。由於叫車市場有其需求,也有很多人可以提供車輛接送服務,於是原本Uber司機改由Line群組叫車,反而可以減少Uber的佣金(25%)的剝削。這群「沒有經過核准」而營業的計程車,稱為「白牌計程車」。
白牌計程車的確造成對小黃族群的「威脅」,在計程車司機頻頻抗議下,各縣市政府展開密度不一的執法,也形成對公權力的挑戰。更重要的是,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針對Uber計程車而提高之罰鍰)規定:「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之,非滿二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亦即,現行白牌計程車,不管是以前透過Uber公司,或現在透過Line叫車,開車賺錢的人被查獲者,一趟車資可能僅獲得新臺幣(下同)100元,卻可能被罰到10萬元,並有可能被吊扣駕駛執照4個月。白牌計程車司機,到底做了何等傷天害理之事,可以罰鍰如此之高?原來針對「財大氣粗」Uber公司所訂的條款,現在要適用到「只是為養家餬口」的升斗小民。這樣的處罰,會不會有違憲之虞?
起訖頁 6-8
關鍵詞 三階理論職業主觀要件職業客觀要件實質關聯性嚴格審查標準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期數 201912 (206期)
DOI 10.3966/168473932019120206001  複製DOI  DOI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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