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人民參審選任程序──人民頭家共維公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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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裕順 |
中文摘要 | 2019年7月,回首日本人民參審司改規劃,其經2年多討論折衝、2年餘法律整備、5年宣導演練,「裁判員」制度上路迄今已然10年。職業法官與一般民眾於第一審程序「兩人三腳」,重大犯罪三天審結「攜手合作」,已是該國司法常規、社會常理以及人民常識。1999年7月,臺灣與日本同一時期召開全國性司改會議,審、檢、辯、學及社會顯達熱烈論辯,就刑事司改達成共識:「以第一審為事實審審判中心,第二審採行事後審,第三審採行嚴格法律審並採上訴許可制」,20年光陰倏忽已過、制度上路遙遙無期。 |
起訖頁 | 42-47 |
關鍵詞 | 司法改革、人民參審、選任程序、公平審判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910 (204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91002040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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