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難湮之隱──構成要件選擇要素之間的事實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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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蔡聖偉 |
中文摘要 | A因淘空公司資產,而遭檢察官B立案偵查。為隱匿案情,A遂將記載所有資金流向的秘密帳冊交由(與前開案件無關之)女友甲保管。某日,A得悉B派員搜索甲住處,連忙打電話要甲銷毀帳冊,但警調人員已在門外集結,甲慌亂中將帳冊扔進金爐,點燃火柴丟入爐內,再將金爐移置後門外路邊。火柴被扔進金爐後不久便熄滅,帳冊依舊完好。但搜索的警調人員並未注意到門外的金爐,無功而返。甲是否成立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 |
起訖頁 | 24-26 |
關鍵詞 | 構成要件選擇要素、錯誤、等價理論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910 (204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9100204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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