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對於行政執行處分不服之救濟方式──最高行政法院107年4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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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劉建宏 |
中文摘要 | 某甲因欠繳稅款,經國稅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A分署強制執行。A分署對某甲為限制出境之處分,某甲不服,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聲明異議,經行政執行署作成異議決定予以駁回後,某甲仍不服時,應如何救濟? |
起訖頁 | 9-11 |
關鍵詞 | 最高行政法院97年12月份第3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最高行政法院107年4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901 (195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9010195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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