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求職者與受僱者遭遇職場「敵意環境性騷擾」之救濟有何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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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鄭津津 |
中文摘要 | A公司僱用員工共50人,甲男係人資部門經理,已婚;乙女則在會計部門服務,未婚已有男友。一日,甲在公司茶水間看見乙在煮咖啡,趁乙來不及防備抗拒,對乙進行「熊抱」,並跟乙說她的身體好柔軟很香,她的男友真幸福等語,乙受到極大的驚嚇,並感到十分受辱。另一日,A公司進行人員招募,由甲擔任面試官,丙女是其中一位求職者。丙在接受面試時,甲詢問其身高、體重與三圍,並表示丙很性感,還問她能不能接受與已婚男性交往等語。針對甲在職場中的敵意環境性騷擾行為,乙與丙之救濟途徑是否相同?若是不同?差異何在? |
起訖頁 | 27-29 |
關鍵詞 | 敵意環境性騷擾、受僱者、求職者、救濟、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12 (194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8120194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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