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計誘他人誤認獲殺人囑託與放任其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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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許澤天 |
中文摘要 | A得慢性病臥病在床多年,日常起居都由大兒子甲照料。甲為了想早日得到父親的遺產,遂想出一招借刀殺人之計。雖然A仍有堅強的求生意志,但是甲竟然摹仿A的字跡捏造了一封信,信中A表明希望好友乙能讓A無痛苦地早日死亡。隨後甲將信拿給乙看,希望乙能成全A的意願,而乙也信以為真。乙在隔日碰到A的小兒子丙,向丙出示上述信件,丙不知信件係甲所偽造而誤以為真,出於尊重A的求死意願,對於乙的計畫也不予阻攔。甲、丙二人各自知悉乙計畫下手的時間,分別外出,任由乙趁A熟睡時,以枕頭將A蒙住口鼻使其窒息而死。試問甲、乙、丙有何刑責?(答題除引用相關之學說或實務見解之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
起訖頁 | 69-73 |
關鍵詞 | 受囑託殺人、所知輕於所犯、保證人地位、錯誤支配、間接正犯、偽造文書、不作為參與他人犯罪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07 (189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807018901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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