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死後終止收養顯失公平之判斷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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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鄧學仁 |
中文摘要 | 未成年之甲乙兩兄弟因家道中落,本生父母乃依法向法院聲請認可,由經濟富裕的丙丁夫妻共同收養,詎料丙丁夫妻於數年後因遭逢車禍雙雙死亡。此時甲已成年並已就業;乙仍未成年尚在就學。甲乙兩兄弟欲認祖歸宗,重回本生父母家庭,乃向法院聲請許可與丙丁死後之終止收養。對此法院應否許可?又應如何判斷有無顯失公平之情形? |
起訖頁 | 17-19 |
關鍵詞 | 死後許可終止收養、顯失公平、正當性、收養、子女最佳利益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07 (189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8070189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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