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不能安全駕駛罪」與「肇事逃逸罪」之相關競合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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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天一 |
中文摘要 | 甲於聚餐時數杯黃湯下肚,已不勝酒力,卻仍自行駕駛汽車返家。當甲路過某路口時,不慎與乙所騎乘的機車相撞,乙與機車後座的丙因撞擊力道而被拋至數公尺外之道路上。甲停車加以觀望,發現乙、丙二人均倒臥在地無任何反應,驚覺自己闖下大禍,遂立刻駕車離去現場。經現場民眾報警處理後,乙、丙二人被送醫急救,但乙於到院前已經死亡,原本陷入昏迷的丙經治療後恢復神智,除了輕微骨折與多處外傷外,並無大礙。而逃離現場的甲,於十餘分鐘後遭警方攔阻,警員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檢測,甲之酒測值達每公升0.6毫克。對此,甲之行為應負何刑事責任? |
起訖頁 | 53-58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06 (188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80601880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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