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簡評釋字第752號解釋及刑事訴訟法的相關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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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榮耕 |
中文摘要 | 釋憲聲請人張○宗因竊盜案件,為檢察官起訴後,部分受無罪判決,檢察官上訴該部後,二審法院改諭知有罪判決。張某不服該有罪判決,上訴於最高法院。高等法院以案件屬於刑事訴訟法(下稱「刑訴法」)第376條第2款罪名為由,裁定駁回上訴。張某以該條款違背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及第23條比例原則為由,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
起訖頁 | 44-56 |
關鍵詞 | 釋字第752號解釋、上訴、救濟、訴訟權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11 (181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711018101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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