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民事訴訟法第254條修正條文簡介 |
---|---|
作者 | 姜世明 |
中文摘要 | 民事訴訟法(下稱「民訴法」)第254條之規定,係一爭議性條文,蓋其割裂實體權利義務人與程序上之當事人適格,究竟係當事人恆定主義或當事人承繼主義較為可行,在價值上原本係困難之取捨。而舊法對訴訟繫屬登記之運用,因法院對於要件審查較為寬鬆,造成被告可能因此無法向銀行借貸取得資金,影響其權利甚大。司法院乃召集學者及實務專家,研擬修正條文草案,該草案經立法院略加以修改,經立法院於民國(下同)106年5月26日三讀修正通過,經總統106年6月14日公布,其中有若干重點值得提示。 |
起訖頁 | 33-38 |
關鍵詞 | 當事人恆定、善意取得、訴訟繫屬登記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11 (181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7110181009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