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董事候選人提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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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曾宛如 |
中文摘要 | 我國所採之董事候選人提名制與一般提名委員會之董事提名,不論是制度設計或是立法精神都迥然不同。我國的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其主要目的係將少數股東所屬意之董事列入公告名單,並使所有股東均得以知悉,從而可以提高少數股東提名之董事的當選機會。對機構投資人而言,也增加公司派提名以外之人的選擇,就此層面而言,對公司治理不能說毫無貢獻。 |
起訖頁 | 39-50 |
關鍵詞 | 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委託書、假處分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10 (180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71001800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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