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特別休假 |
---|---|
作者 | 鄭津津 |
中文摘要 | 小千於2017年1月1日起受僱於平安公司,小千想利用2018年的春節假期(2/15至2/20)帶母親去歐洲旅行,由於深度旅遊需要較長時間,小千計畫將2017年7月1日年資滿6個月的3天特別休假(下稱「特休」)延至2018年使用,如此除了2018年的6天春節,還有2018年1月1日年資滿1年的7天特休,至少有16天可安排歐洲深度旅行(再加上每週的週休二日,可有20天的假期)。小千因此在2017年7月20日向其主管張經理表示,其將不會在2017年請特休,而會將2017年的3天特休累計至2018年使用,並將在2018年2月21日至同年3月6日請特休。平安公司在特休方面係採曆年制,張經理同意小千將2017年的3天特休累計至2018年使用,但不同意小千於2018年2月21日至同年3月6日請假(包含特休、春節與週休二日),因為平安公司僅有7名員工,小千若連續請那麼多天的假,會造成公司營運上的困難。 |
起訖頁 | 36-38 |
關鍵詞 | 特別休假、特休、年資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10 (180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7100180009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