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教師專業自主權之法律性質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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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仁淼 |
中文摘要 | X為就讀於某縣立A小學高年級之兒童,Y為X之級任教師。於某日上課時,X因與鄰座學童大聲交談,影響其他學生上課。Y教師除制止X繼續交談外,並命X至教室後面站立30分鐘聽講。其後,X之父母向學校主張Y教師命X罰站為不當管教,應予行政懲處。經A小學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作出對Y教師申誡一次之懲處,並經主機關核定。Y教師對此不服,進行行政爭訟。 |
起訖頁 | 6-8 |
關鍵詞 | 教育自由、教學自由、專業自主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2 (172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7020172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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