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分類與其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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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饒瑞正 |
中文摘要 | 經營固定航線之船舶運送業甲與託運人乙訂定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使用一個40尺貨櫃運費1,200美元,運送貨物一批從裝載港高雄港至卸貨港洛杉磯港。試問:本件貨物運送契約究竟係件貨運送契約,抑或傭船運送契約?而應適用海商法件貨運送或傭船運送相關條文之規定? |
起訖頁 | 57-65 |
關鍵詞 | 海商法、貨物運送、件貨運送、傭船運送、公共運送、私運送、固定航線運送、非固定航線運送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11 (169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611016901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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