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之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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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廖世昌、郭姿君 |
中文摘要 |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2016 年6 月29日,修正通過「保險法第146條之5以及第168條修正案」,立即引起各界軒然大波。本法案若順利三讀通過,保險業投資公共投資者,將得派任不超過被投資公司的三分之一之董監事,但仍不得派任經理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估計,相較於主管機關規範之10%上限計算,壽險業可投入公共投資者將高達新臺幣(下同)2兆元,將對全國公共建設之投資,帶來極大之資金挹注。 |
起訖頁 | 48-56 |
關鍵詞 | 資金運用、專案運用、參與公共投資、保險業選派董監、保險法第146條之5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11 (169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611016901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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