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對於抽象法規範之行政爭訟──以都市計畫之擬定及變更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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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傅玲靜 |
中文摘要 | 甲市政府為興建醫院,擬將部分區域原為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之住宅區變更為醫療專用區,即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之相關程序,辦理主要計畫合併細部計畫之使用分區變更,並辦理公告。該醫療專用區北方毗鄰一社區,距離約200公尺,該社區之居民乙對於此都市計畫變更使用分區之結果不服,欲提起行政爭訟。請問依現行行政爭訟制度,乙可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 |
起訖頁 | 9-11 |
關鍵詞 | 一般處分、法規命令、事件具體性、抽象規範審查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09 (167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6090167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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