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撤銷授益行政處分之返還義務與執行——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4年6月第一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及104年12月30日修正行政程序法第127條 |
---|---|
作者 | 林明鏘 |
中文摘要 | 甲於100年10月向乙機關申購漁船用油補貼,經乙機關許可並支付數年後,經第三人檢舉後發現甲將優惠漁船用油,用於從事非漁業行為,爰依法撤銷甲3年內之補貼許可,並於處分書中,命甲繳回溢領之補貼款,甲認補貼油已用完抗不繳回,乙機關可否移送丙行政執行署為強制執行? |
起訖頁 | 9-12 |
關鍵詞 | 授益處分撤銷、行政程序法第127條、法律狀態反面理論、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07 (165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6070165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