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離婚贍養費計算(一)──離婚配偶的生活需求 |
---|---|
作者 | 劉昭辰 |
中文摘要 | 離婚贍養費的請求權要件是建立在一、「被扶養人(離婚配偶)的生活需求」、二、「被扶養人(離婚配偶)需有被扶養必要」及三、「扶養義務人需有扶養能力」三要件上(參照民法第1057條),本題即是要正確計算「被扶養人(離婚配偶)的生活需求」額度,以作為離婚贍養費給付的判決基礎。 |
起訖頁 | 15-17 |
關鍵詞 | 離婚贍養費、差額說、歸扣說、婚姻後的扶養效力延續、家事勞動有價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04 (162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6040162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