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養子女於養父母死亡後之終止收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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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明軒 |
中文摘要 | 甲擁有鉅額財產,並無子女,生前收養年滿20歲之乙為養子。2年後,甲不幸死亡,乙於甲死亡並繼承甲之遺產後不久,旋即向法院聲請裁定終止其與甲間之收養關係。法院遇此情形,應如何處理? |
起訖頁 | 18-20 |
關鍵詞 | 許可終止收養、顯失公平、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02 (160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60201600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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