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原本與利息請求權在時效上之牽連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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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誠二 |
中文摘要 | 甲於民國(下同)85年初曾向好友乙借款新臺幣100萬元,約定當年底(12月31日)清償,又雙方約明借貸期間之利息與屆期未清償時之遲延利息均為週年利率6%(以單利計算)。然而,借貸期間屆滿後,甲既未清償本息又逃逸無蹤,乙遲至103年12月31日始尋得甲並起訴請求清償本金100萬以及86年1月1日起算至今之約定利息與遲延利息。甲則就乙之全數請求提出時效抗辯,試問何人之主張有理由? |
起訖頁 | 12-14 |
關鍵詞 | 消滅時效、從權利、利息債權、抗辯權之範圍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02 (160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6020160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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