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證券交易法講座:第四講誠信原則在公司法解釋之運用(上)──以股東權行使之爭議為中心 |
---|---|
作者 | 王志誠 |
中文摘要 | 誠實及信用為社會生活之基礎,兼為助成交易發達之本也。誠信既然為人類至為高尚之美德,民事法又是規範人民社會生活之準則,而將道德觀念法律化,形諸於法典,作為日常行為及社會活動之準繩,成為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之標竿,早為大陸法系之民法所採行。 |
起訖頁 | 51-60 |
關鍵詞 | 誠信原則、權利濫用禁止原則、權利失效原則、股東權、禁反言原則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8 (154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5080154012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