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新創公司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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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邵慶平 |
中文摘要 | 受到創新創業風潮的影響,某大學電機系學生A決定休學創業。A的網路創新想法受到幾位天使投資人的看好,因此共同集資設立甲股份有限公司。A也招募其朋友B等人一起來幫忙,成為甲公司的第一批員工。
為能使B等員工在未來3年全力為公司打拼,A及所有投資人均希望,由甲公司以極低的價格發行股份給員工,但取得股份者在未來3年內均不得轉讓。若員工在這3年內離職,其所取得股份應由公司收回。請問:依公司法之規定,甲公司的規劃是否可行? |
起訖頁 | 24-26 |
關鍵詞 | 新創公司、閉鎖性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7 (153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5070153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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