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社會保險之法律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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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蔡維音 |
中文摘要 | 全民健保特約醫事機構診所甲,其於99年間醫療費用之申報迭有爭議,甲對於核刪理由不服,反覆提請審議、行政訴訟救濟,在被認定資料不齊而被駁回確定後,又於102年補送資料就同一筆費用重提申請,健保署以申報已逾二年期限,不予受理;甲則認為該短期消滅時效規定僅為行政命令且缺乏明確授權,主張其財產權利受到侵害,提起違憲審查。 |
起訖頁 | 6-8 |
關鍵詞 | 法律保留、全民健保、消滅時效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2 (148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5020148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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