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高中建教生於建教合作機構被性騷擾之法律適用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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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鄭津津 |
中文摘要 | 小美就讀於成才高中餐飲科建教班,高二時前往中涵飯店接受建教合作訓練。受訓期間,中涵飯店負責指導小美等建教生的是中餐部的陳經理。小鍾在中涵飯店中餐部擔任廚師,某日下午,小鍾告訴小美,陳經理要求小美到廚房協助準備冷盤,小美隨著小鍾進入廚房後,小鍾向小美示愛,並強吻小美。小美受到極度驚嚇,立即向陳經理反映,陳經理表示他並未要求小美到廚房協助準備冷盤,一切都是小鍾的個人行為,且小美不是中涵飯店的員工,中涵飯店無法就此事進行任何的處理。 |
起訖頁 | 39-41 |
關鍵詞 | 建教合作、建教生、性騷擾、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11 (145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411014501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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