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不便利法庭原則宜謹慎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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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榮傳 |
中文摘要 | 甲為我國國民,十年借款二百萬元新臺幣給同時有A國國籍的我國國民乙,匯款到乙在A國的銀行帳戶。乙屆期未清償債務,於五年前死亡,其A國籍的繼承人丙來臺處理後事,居住於乙生前所居住並有所有權的B屋二週,隨即辦理繼承登記並將B屋出售並移轉其所有權給丁。乙死亡後,甲多次請求丙返還乙生前所借的本金及利息,丙均置之不理,甲在我國法院對丙起訴。試問:我國法院對本訴訟是否有國際管轄權? |
起訖頁 | 36-38 |
關鍵詞 | 國際管轄權、普通審判籍、特別審判籍、不便利法庭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8 (142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408014201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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